以案促改转作风 警钟长鸣树清风
——潢川县迎宾路小学召开“以案促改”警示教育大会
教育动态

为按照县教体局党组以案促改工作部署,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,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、法纪意识,推进师德师风建设,7月12日上午,潢川县迎宾路小学召开了“以案促改”警示教育大会。学校党支部书记、校长李树超,党支部成员、副校长刘萍以及班子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。会议由副校长刘萍主持召开。

刘萍领学文件内容
会议第一项,刘萍宣读了《潢川县教体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潢教体发【2023】39号)文件,对方案进行系统的讲解。按照以案促改方案的实施要求,7月9日至7月23日----查摆剖析阶段,刘萍要求大家进行自查自纠,查漏补缺,以案为鉴,汲取教训,结合个人岗位职责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并上交深刻具体的个人剖析材料。
会议第二项,党总支书记、校长李树超带领参会人员学习以案促改相关案例,传达了教体局胡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。李树超要求我校党员、班子成员要牢记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的使命,坚守立德树人、教书育人的初心,全面理解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,自觉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,珍视教师职业荣誉和肩负的职业使命,争做新时代的大国良师。

李树超汇报个人剖析材料

段继国汇报个人剖析材料

唐有梅汇报个人剖析材料

付俊华汇报个人剖析材料
会议第三项,召开了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,校支部书记李树超和副校长刘萍率先开展自我批评,接着班子成员依次开展了自我批评,大家相互查摆存在的问题,认真剖析问题的原因,围绕根本,紧扣实际。
我校将以此次警示教育大会为契机,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,以案促改,以改促干,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,防微杜渐,履职尽责,促进“以案促改”警示教育活动落地生根。
作者:刘红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