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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为戒 以案促改 ——潢川县传流店中心学校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

发布时间:2023-07-14点击量:350

以案为戒 以案促改

——潢川县传流店中心学校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


教育动态

"以案促改"工作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迫切现实需要。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营造风清气正校园氛围,7月12日上午,潢川县传流店中心学校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。

中心校党总支书记、校长胡龙斌以及班子成员参加会议。会议由副校长李成斌主持。

会上,中心校副校长王诗远宣读了《潢川县教体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潢教体发【2023】39号)文件,对方案进行系统的讲解。按照以案促改方案的实施要求,7月9日至7月23日查摆剖析阶段,王诗远要求大家进行自查自纠,查漏补缺,以案为鉴,汲取教训,结合个人岗位职责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并上交深刻具体的个人剖析材料。

李成斌带领参会人员学习以案促改相关案例,传达了教体局会议精神。他要求学校党员、班子成员要牢记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的使命,坚守立德树人、教书育人的初心,做“四有”好老师要求,全面理解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,自觉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,珍视教师职业荣誉和肩负的职业使命,争做新时代的大国良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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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,党总支书记、校长胡龙斌总结强调,学校将以此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为契机,深入剖析案发原因、产生的后果,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,认真查摆问题,汲取教训,引以为戒,增强拒腐抗变能力,提升政治敏锐和辨别能力,誓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,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,以案促改,以改促干,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,防微杜渐,履职尽责,促进“以案促改”警示教育活动落地生根。

传流店中心学校孔维洁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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